再生膠進行混煉時,膠料中所用的生膠與配合劑必須達到國家技術標準中規定的各項技術指標,因此各種配合劑在使用前,通常必須按規定的技術標準嚴格地進行質量檢驗。對質量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配合劑,必須進行補充加工,主要包括固體配合劑的粉碎、粉狀配合劑的干燥和篩選、黏性配合劑的熔化和過濾、液體配合劑的脫水和過濾等;符合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1.再生膠配合劑補充加工—粉碎
塊狀或粗粒狀配合劑在使用前需要粉碎、磨細,以便于在再生膠膠料中進行分散。粉碎常在盤式粉碎機、球磨機和錘式破碎機等機械中進行;刨片機等用于石蠟等的切片,錘式破碎機主要用于粉碎瀝青、松香等塊狀配合劑。配合劑的粉碎程度應根據其性質來決定、如硬脂酸、石蠟應不大于10g,瀝青則不應粉碎過細,否則會造成熔化或粘連。
2.再生膠配合劑補充加工—干燥
干燥的目的是去除或減少配合劑中的水分及低揮發性雜質。再生膠配合劑中含水量過大,配合劑容易結團,不僅會使篩選困難,同時也容易使硫化膠2SLYY322產生氣泡。因此在使用以前必須使配合劑在專門的加溫室或干燥器中進行加熱干燥,去除其中的水分。
再生膠制品生產中用到的配合劑按其與水分的作用,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配合劑容易吸水而變質、結團而影響制品質量,如氧化鎂等,遇水后會發生化學變化、影響橡膠的硫化活性;大部分發泡劑會因吸水而影響起發率;某些礦質填料吸水后雖不變質,但會造成制品硫化后脫層、內部起鼓等質量問題;硫黃吸水后造成粒子表面酸化,導致結團,不僅影響分散,而且會加速制品老化。
第二類配合劑受水作用不起化學變化,雖然大部分有吸濕性,但一般吸收量不大,可不進行干燥。如果水分含量過大,則必須進行干燥,以避免產生氣泡配合劑的干燥可采用各種不同的干燥設備,如干燥室、真空干燥箱、烘箱或螺旋式干燥機等。
熔點較低的配合劑,如硫黃、促進劑和防老劑進行干燥時,干燥溫度應比其熔點低25-40℃,以免熔融結塊。硫黃干燥時,最好先將其薄薄地鋪在干燥盤中,然后在35-45℃下進行干燥。這樣不但能去除水分,而且能去除硫黃中的亞硫酸。無機礦質填料類的干燥溫度可在80℃以上。配合劑的干燥程度應根據其水分含量來控制,一般含水率應控制在1.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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